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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导信箱

信件编号 40 类型 领导信箱 提交日期 2014-03-30
标题 工资没了吗?
内容 我们是公开招录的特警,已经工作三年,现在我们的工资是1194元(涨后)据说前年就涨了可是今年才落实,以前推迟涨的一年的工资也没有补发,一共三个保险,现在都还没有落实,三个保险好像都是我们自己缴纳的,每个月有五六百都是我们自己缴纳,还是最低的那种保险,每隔几个月就会扣除我们的工资,五十到二百不等,没有理由没有说明的就扣了,超长工作时间,从来没有补助,。这次发工资又无故扣除了一百多元。我们的钱,我们的工资去哪里了?
回复人 宁晋县财政局 回复日期 2014-04-15
答复内容

按照我县2011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方案,2011年招录的49名公安特警,招聘人员落实工资福利待遇政策如下:工资按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20%进行发放即1152元/月,并扣缴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。
  养老保险:以河北省社会平均工资的60%作为缴纳基数,财政缴纳20%,个人缴纳8%。
  医疗保险:以发放工资标准为基数,由财政缴纳4%,个人缴纳2%。
  工伤保险:以新确定的工伤保险缴费标准2000元为基数,由财政缴纳1%,个人无需缴纳。
  2011年财政每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323.06元,医疗保险46.08元。个人每月缴纳养老保险129.22元,医疗保险23.04元,个人实际领取999.74元/月。
  2014年按照省人社厅公布的我县最低工资标准(经县政府批准的《宁晋县201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报告》确定,2014年1月工资进行调整并按政策比例扣缴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。财政每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395.4元,医疗保险96.6元。个人每月缴纳养老保险158.16元,医疗保险27.6元,个人实际领取1194.24元/月。
  2014年4月按标准每人每年扣缴大病医疗保险108元,统一缴纳到医保中心。